精神病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诉讼能力,其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综合上述规定,精神病人放弃继承房产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精神病人监护人确定如下: 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成年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没有以上监护人的,应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是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或多或少的心里障碍、大脑神经问题而导致了情感认知的异常。
区别是否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则依照刑法需负刑事责任,自然可以开庭。 如果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则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人民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开庭)。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精神病人自己实施的房产过户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房产过户。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权利。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不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的结果不必然构成犯罪,对重大嫌疑分子经拘留期间的调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此种情况下,撤销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必然不会留下案底。但若经公安机关侦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最终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则刑事拘留30天的结果会留下案底。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和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据此,刑事拘留是否有案底,要根据个案结果而定,若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不算有案底。
信访部门在切实解决信访问题、保护此类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处理方式上,应当有针对性的对策。并且通过接访,达到依法处访、劝访、教育和疏导使其息访,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国法律规定,信访不受理的情况有(1)对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及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它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2)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来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来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4)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5)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示复查(复核)的,不再受理。 (6)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来访事项,来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
精神病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诉讼能力,其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继承权是一种权利,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精神病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诉讼能力,其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