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一般的经济适用法申请条件有: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4、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而且不同地区的具体条件是不同的。需要准备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等资料。
经济适用房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个很好的决定,大家一般工薪族都是能够买的起的,所以对于他们能否买卖给出答案,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一、在交易过程中: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二、在申办产权过程中: 5、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6、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7、印花税:每件5元 如买方通过银行贷款付款的,需支付的费用除利用公积金贷款不须支付评估费用外,其它与上述商品房所交费用一致。
经适房贷款条件: 1、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持认购书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2、经银行初审合格后,再到银行指定的事务所办理个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在银行初审合格后,购房者还须同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房款,并办妥《个人收入证明》(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 3、此外,贷款人还须到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屋财产保险(时间与贷款期限相同)。 4、上述各项完成后,借款人可与银行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随后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中,借款人即按月开始归还借款本息。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2、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在城内,且没有自己的房子; 2、申请人单身的话,必须在35周岁以上; 结婚的话,要符合晚婚晚育年龄。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经济适用房,成都户口,且人数必须大于等于2,以家庭为单位,年收入小于等于5万; 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