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一般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可以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具有抚养关系。
继子女能继承遗产。
继母可以帮继子女起诉要求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根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进行判断。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就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也就是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的继子女可以继承,成不成年对于继承权没有影响。只要满足继承条件的,就可以继承。成不成年并不是继承的必要条件,它与继承完全无关,不应当将其与继承混为一谈。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界定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抚养关系。
《民法典》离婚后是否还需要抚养继子女,在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以及继父母是否愿意继续抚养。 第一、如何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在于看双方是否形成了长期的、稳定的共同生活的事实,以及双方是否存在抚养和教育的关系。 第二、根据法律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经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则仍应由孩子的生父或生母抚养教育。
继母对继子有扶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再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在亲属法中,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又可把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形成了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该姻亲关系发生了转化,成为一种拟制血亲;另一类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仍为纯粹的姻亲关系。
没有法定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自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