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起诉债务人是可以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个人之间约定,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实际的权利义务由隐名股东享有,风险与利益均归隐名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时,其儿子是有权进行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只能继承死亡继承人的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份额均等的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同相近。 所谓的“均等分配财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所
法定继承人需证明材料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人需证明材料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继承人具有以下条件: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 2、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 3、法定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