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其第一继承人,还包括死亡一方的子女和父母。这三方都是第一继承人,对其财产进行平均分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的排列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孙子女不属于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也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亲去世,如果有有效遗嘱,那么按有效遗嘱执行,遗产按有效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债权继承人能够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的一种形式,是可以被继承的。 但是被继承的债权首先应当是合法的,其次该债权不能是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而不可转移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