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网络生态越发庞大,与之而来的一些网络问题也越来越多,尤其是网暴问题越来越严重。就在今天,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公开发布一则案件简讯,声称孟美岐方就名誉权被侵犯为由状告部分网友,控诉这些网友恶意造谣使得孟美岐形象受损。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加大网络暴力行为惩治力度”成了不少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据《人民政协报》等媒体报道,继全国政协委员魏世忠建议将严重危害社会的网络暴力行为纳入公诉案件范围后,又有40位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联名议案,建议为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
上海一女研究生陈小姐自费五万元给校友买巧克力被网暴,后发声明表示,自费的钱为自己干兼职积攒下来的积蓄,并非富二代作秀,有收到巧克力的同学称她为‘巧克力侠’,但是经过网络曝光以后,竟然受到了网友的抵制和言语暴力,各种‘炫富’‘花爸妈的钱’‘虚荣’‘垃圾’等等难听的言语铺天盖地。
上海虹口市居民向一平台外卖员余先生求助,向青浦区听障父亲送菜。由于交通管制,余先生一路走了近4个小时,距离27公里。为了表示感谢,余先生的微信、支付宝转账均被余先生拒绝。最后,他的家人向余先生收取了200元的电话费。
“阳光普照大海,我也属于大海。”近万字遗书发表后,河北邢台寻亲者刘学州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学州的亲属最近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自诉。目前,代理律师团队正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启动法律维权。
可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①完善网络暴力的司法解释,针对打击网络暴力进行专门立法;②加大网暴事件中施暴者惩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提起公诉;③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提升网络暴力应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