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1、最长为15个半月。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刑事拘留一般在当地看守所关押。 刑事拘留又称先行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收押于看守所监管的一种强制措施。
看守所羁押不算刑拘。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判决前羁押的时间算刑期,如果嫌疑人最终被判处管制的,则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果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的,则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则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如实供述,尽量返赃,如果知道他人犯罪的线索和犯罪人隐藏地点,可以告知公安机关或者帮助公安机关抓捕该人争取立功。 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等情况。
侦察羁押是否期满,与是否能取保候审无关。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无论在羁押的哪个阶段,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审查起诉案件时的羁押期限最长一般为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被羁押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被判刑。羁押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继续犯罪。是否被判刑,取决于后续的审判过程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因此,被羁押并不一定会被判刑。
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会见当事人前应当检查好自己的相关材料是否完善,自己针对于案件的关键点的提问是否充分并且可以引导当事人给出证据,同时还应当注意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会见。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