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老师不履行合同,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与可以代课老师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学校老师对学生财产侵权案的行为: 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2、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3、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4、侵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5、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若学校教师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学生有申诉权和提起诉讼权。
老师打伤学生造成学生出现人身损害的,赔偿的标准由受害人的伤情而定,主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老师无权打学生,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体罚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老师摔手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达到五千元以下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需要进行赔偿,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老师语言暴力能举报。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教师退休后死亡后一次性怃恤金标准分情况确定,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10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
幼儿园老师虐打孩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行为涉嫌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受害人重伤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