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考虑的因素: 一、孩子的年龄; 二、双方的收入; 三、孩子的意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在离婚时要考虑的问题有:对方的意见是什么,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是怎样的,关于财产归属与分割情况,离婚时债务分割需要考虑的问题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买房选楼层需要考虑的因素有:1、家庭成员;2、经济能力;3、各个楼层优缺点及总楼层数;4、电梯数量及运行安全问题;5、楼间距大小;6、光线;7、噪声;8、视野;9、生活的便利性;10、逃生难易度。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子女抚养费确定考虑的因素: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抚养费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官在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应考虑的因素: 1.无过错方精神的损害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结合故意的动机、行为的手段、情节的严重等考虑; 3.过错方对子女、老人等其他家庭成员造成的损害; 4.过错方和无过错方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及谋生能力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购买房子要考虑的因素有: 1、地理位置,周边商业设施要充足,生活和购房会很方便; 2、生活环境; 3、公共资源,是提高生活舒适度的标准; 4、好的物业管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
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的因素: 首先,了解双方基本条件,找到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有力的事实和依据。 其次,掌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再次,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二是享有较高的声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
应考虑下列因素: 1.考虑物品的经济价值好使用价值。 2.考虑当事人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3.考虑生活的需要。对一些家庭生活用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合情合理的分割。 4.适当考虑财产来源。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