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1、职务侵占罪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具体判几年,应该由法官自由裁量。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如果涉嫌犯罪的金额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作为民事纠纷处理。被侵占人可以要求侵占人承担民事责任,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占有的款项。 总结而言就是达不到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的,被侵占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侵占人退赔损失。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六万元。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是存在未遂状态的,其需要在犯罪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造成犯罪不能得逞。《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准则规定了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在法定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区间的适用,以及在法定最高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区间内的实施方法。 具体如下: 1.当被告人的职务行为侵害了本单位财产,且其犯罪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始标准——即人民币一万元,那么他/她的量刑起点可明确为三个月的拘役到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在此基础上,若犯案金额每增加人民币一千八百元,便可增加一个月的刑期,进而确定基准刑。 2.对于那些以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罪犯,如果他们的犯罪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起始标准——即人民币十万元,那么他们的量刑起点将被明确为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间。 同样地,在此基础上,若犯案金额每增加一万元,便可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从而最终确定基准刑。 此外,根据规定,存在以下情况的,量刑修正幅度可以相应增大,以调节基准刑,但是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出基准刑的范围。 这些情况包括: 首先,犯罪行为给企业的生产运营带来重大影响或者造成了其他重大经济损失的,会导致基准刑增加30%以下;如果同时满足这两者条件的,则可以进一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其次,频繁实施职务侵占的罪犯,他们的基准刑会增加20%以下。 再次,犯罪所涉及的财产是为了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预设的,那基准刑也会因此增加20%以下。 此外,如果犯罪所得用於吸毒、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时,此情况下基准刑会增加20%以下。 最后,如果由于治疗疾病、学习知识等个人生活所需,而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的,此时其基准刑将会减少20%以下。
1、职务侵占300万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等。职务侵占全款退回仍然会判刑的。职务侵占是行为犯,而且是公诉案件,一旦侵占,危害后果已经产生,无论是否退回财产都要定罪量刑。量刑标准看具体金额多少,涉嫌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根据具体情节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1.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三万以上不满二十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4.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1、职务侵占十万元以内,属于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为十五年。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能够依据下列不同景象在相应的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到达数额较大起点的,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到达数额巨大起点的,能够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
私企中的工作人员也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既遂,处罚标准具体包括: 1、一般情况下,侵占金额较大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 2、如果是侵占金额巨大的,会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如果是侵占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