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罪立案前已退还,已经完成了侵占行为,及构成犯罪。但如果立案前退款,公司愿意出具谅解书不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公安会不立案,会撤案。
职务侵占是可以假释的,但是需要满足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在离职前有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的,并且在追诉时效内的,是可以追究离职职工刑事责任的。
职务侵占罪是不告不理,因为侵占罪是自诉类型的案件,只有当事人提出救济请求,人民法院才会启动救济程序。 职务侵占罪在起诉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一定数额才会进行刑事处罚,因为这样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没有营业执照,也能立职务侵占案。只要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的,就可构成职务侵占罪。没有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财物也可以构成犯罪对象。
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 2、其次,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职务侵占未遂的可能也会被定罪处罚,要依据实情而定。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犯罪时,犯罪未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犯罪行为必须是基于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的,即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如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2)侵占的必须是本单位的财物; (3)数额较大。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的法定刑罚。
公司作为受害人,是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构成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是需要立案侦查的,人民法院是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