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保护政策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年休假报酬。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女职工权益被侵害的解决方法: (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地点: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步骤: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的待遇如下: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男职工是否能休陪产假,具体休几天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具体要根据各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
职工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不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