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公司有纠纷,属于劳动纠纷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诉讼解决。 属于一般民事纠纷的,不用劳动仲裁前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存在仲裁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辞退10年以上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赔偿。 2、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10年以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20年以上月工资的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若是单位本身有过错,从而导致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话,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作出补偿。但要是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提出离职的,这样的情况下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突然辞退职工,如果单位有过错的,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给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职工的,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给予职工赔偿。
公司要求职工离职的赔偿标准,有三种情况,需具体分析。 一、公司合法辞退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其中,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违法辞退职工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标准 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劳动者存在过错,公司辞退职工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辞退职工之后,不仅需要支付职工在职工资,在一定情况下,还需要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2、要赔付多少经济赔偿金要看职工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有三种情况: 第一,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是生育前工资标准,如果生育前工资标准每月浮动,则司法实践中,会按照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额来确定其产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 第二,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一般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即生育生活津贴)。 其生育生活津贴的支付标准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第三,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但特殊情况下,女职工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产假工资的法律后果: 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产假工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业,劳动者可以此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能面临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1、产生劳动争议风险: 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存在劳动者被迫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2、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拖欠工资将面临责令限期支付、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赔偿金、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只要职工一旦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风险: 《刑法》有一个针对拖欠劳动报酬的规定,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产假即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因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产假工资,数额较大的,构成此罪,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