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的职工优惠价商品房的分割,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
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20]84号)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则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还未取得房产证,法院暂不会在判决中对房产的归属做出处理,而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暂由一方使用。《婚姻法》第17条,夫妻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
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判给谁使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比照双方的实际需要,同时应按整套商品房的市价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民事政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