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延期需要过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
散户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只要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内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 一、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二、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长个人是无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我国公司的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区别包括:行使职权不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组成人员不同;表决方式不同;身份解除条件不同;召开方式不同;召开前通知日期不同;其他区别。
我国法律对于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有关于出席人数的表决权的相关规定。只要股东具有表决权的、收到召开会议的通知的,都可以参加。出席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有一表决权。且重大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股东大会有以下职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其他。
公司的债权转让需要股东大会同意,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决议是无效。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