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与法人是不可能产生矛盾的,因为股东是人法人是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二者不可能产生矛盾。 当公司股东与公司法人代表产生矛盾时,需按公司章程的约定或《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自我规范。股东和法人代表都需接受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变更法人的手续: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变更股东的手续: 1.新老股东
新公司法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
公司法人不可以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
公司法人的责任: 1、合法经营、合法履行纳税义务。 2、把控企业不做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逃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造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3、要重视环保,要重视消防、要重视安全质量控制、 公司股东的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
公司法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
公司法连续90天股东是指90天内或者90天以上一直持有该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
公司法控股股东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公司法解释一二中并没有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司法解释三中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五十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二百人以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