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的区别如下: 1、依据不同。 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 3、诉权不同。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 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 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 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 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的行为。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需已通过年检); 2、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查询单; 5、贷款卡(需已通过年检,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 7、财务主管身份证明及简历; 8、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法律依据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如下: 1、依据不同。 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 3、诉权不同。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 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 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 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 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股东大会就发行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4、募集资金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7、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
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
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责任。股东出资不实,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 一是验资后抽逃出资。 二是假合资抽逃出资。 三是将出资划入个人账户。 四是以借款名义转移出资。 五是抽逃出资后以借贷款维持公司运作。 六是以虚假定购合同转移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撤销权之诉一般是在股东大会上决定的,最好是全员到齐在进行表决。对于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于预先不知道股东召集而因无法避免的理由到场的是有表决权的,是有撤销权人资格。若是知道却不参加的也不派人参加的,没有撤销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股东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60天。超过这一期限,股东撤销权会自动消失,消失后股东无法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