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后,监事是否要变更没有相关规定,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则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 二、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三、股权转让的交割。 四、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
股东变更代办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有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公司股东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增加公司股东。 2、减少公司股东。 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
股东被侵害了知情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已经产生的股东会会议记录、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
股东退股的限制如下: 第一,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 第三,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退股清算流程如下: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可以进行直接的撤资,如果股东想要退股的话,需要通过股权转让、公司的减资或者公司的清算的方式来进行。 2、制订清算的方案。 3、公司的清算方案需要经过股东会议的确认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股份制的公司需要向股东大会提交清算的方案,股东大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应该交给股东会通过。 4、清算组在制作清算的财务报表时如果发现存在尚
股东退股的相关情形: 其一,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 其二,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
股东实物出资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可以作为实物出资的实物包括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不能作价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2、可以转让,无法转让的实物资产不能作为出资,例如,未解除抵押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不能用来出资; 3、对公司经营具有有用性,公司经营活动中不需要的实物,不能用来出资; 4、股东不享有所有权
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