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涉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
根据我国国税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
1、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权的,均分股权;夫妻一方不愿意持股,将股权作价补偿给不愿持股方。2、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
1、共同协商原则。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
针对这个情况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婚姻法司
关于离婚的股权分割,一般如下处理: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把出资的那部份金额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如果有过半的股东不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代他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也就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除非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所谓的“股权代持”并非客观存在的
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包括:1、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处理结果的前提是要求夫妻协商一致,同时需要征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并且其他股东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