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闯红灯的行人可以被判处口头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况由当地交警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礼让行人拍照原理: 第一类、通过电子眼进行自动抓拍。 一般会在市区主要的道路出入口安装不礼让行人拍照系统,通过相机视频监控,对不礼让行人自动拍照并保留数据,事后3-10个工作日会以违章短信通知用户。 第二类、民警通过观看监控视频抓拍。 交警会在视频监控大厅,分派民警对主要干道路口视频监控,手动抓拍,也是属于不定期不定向抽检,如发现有不礼让行为,会保留相关照片和视频数据。这种方法比起电子自动拍摄更加机动灵活,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分析,但也比较耗费人力。 第三类、现场路口指挥民警或广大群众人民,手动拍取。 人民群众基数大,并且人们能实时通过手机照相功能,对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违法违章行为上传到交警系统,让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实后不礼让行人的车主就会遭到罚单,举报人有相应的奖励(有的是平台微信红包)。
行人不在斑马线行不礼让会拍吗?会拍到,并且如果被抓到会被处罚。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会扣分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2、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3、没有礼让行人,但是前方必然有车辆,所以一分钟后跑的最远距离是在前车后面;4、礼让之后由于没有阻挡物,所以一分钟内加速之后最远距离仍然是前车后面,前车这两种情况下的移动是相同的。
行人走斑马线上被车撞伤的,应该如何划分事故责任,要根据事故当时实际的交通情况才可以分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要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章行为、及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作用力的大小来区分事故责任。而如果是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时被车撞伤的: 1、如果现场无交通信号灯、或机动车违反信号灯指示的,则应由机动车方负全责; 2、如果是行人闯红灯的,则行人自己至少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定:1、行人走人行横道线,且没有闯红灯的,行人无责。2、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线,但是已经在机动车道上,机动车未注意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机动车临近时,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全责、主责、同责都有可能,取决于机动车一方是否也有过错,比如超速、经检测刹车不合格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为了自身安全,请走人行道,行人走机动车道实际上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一种行为的,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行人行走不得行走非机动车道,如果出车祸,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划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最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通行要注意瞭望避让行人); 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行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是车主还是要赔偿,因为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赔付。不过主要看交警大队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认定: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