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蹭到行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划分,由交警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 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 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 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 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司机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行人就有可能负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由
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在路口,机动车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2、普通道路上,机动车应付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 3、行人应付事故的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遇有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该减速行驶,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在人行横道前,由于不少司机没有主动减速停车让行的观念,导致行人过马路困难,甚至出现交通事故
不礼让行人的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上述条例的,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闯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 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铲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违反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在赔偿方面,可以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车主有违规的行为的话,那么即使行人不该出现在高速路上,车主
行人闯红灯是要罚款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由交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规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由交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