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种方式: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
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
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 5种违法行为: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
行政主体包括: 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 2、地方机关及其机构。 3、非政府组织及个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职能主要内容: 1、从行政管理所具有的政治性和社会性两重属性来看,行政职能可以分为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2、从政府运作的过程和履行职能的方式来看,行政职能可以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指挥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等。 3、从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来看,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四大功能:制定规则、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
行政执法立案程序: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行政执法立案条件:发现违法行为;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1、听证的启动:主动(行政机关依职权)和被动(依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2、听证期限: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听证举行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需公告; 3、听证主持人回避:实体原因(与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程序原因(听证前已参与审查该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相关规定: 1、公示的标准; 2、公示的内容; 3、公示的时限; 4、公示的渠道; 5、公示的查询。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范围的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