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参考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损失费等。
强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1,如果员工是被合法辞退的,单位需要支付被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是被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 员工被辞退如果是合法辞退,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为12个月工资的补偿。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平均数。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具体标准是,土地性质为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六倍。 除耕地外的其他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情况三 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 若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2021年高铁占地拆迁赔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法律规定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3、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包括房屋、树木、设施等; 4、青苗补偿费,补偿费直接给具体的承包人。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