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孕期出轨离婚,该出轨行为如果不能构成重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妻子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的计算是: 1、医疗费等于治疗费加药费加住院费等费用; 2、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3、停工留薪工资等于本人工资乘停工留薪月数; 4、交通食宿费可进行报销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鱼塘征收的补偿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标准是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相关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的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违建拆除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构成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
房屋动迁补偿办法: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三、结合型补偿。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