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
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受要强人发出要约后,要约就会生效,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并且承诺生效后,合同就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除了必须具备意思表示的一般要件外,还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
交叉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为要约,而同时对方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均不知有要约的现象《合同法》第十三条,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
迟延承诺有两种情况,其法律约束力不同,对其处理应区别对待:一种情况是,一般迟延承诺。这种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一项新要约,需经原要约人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