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 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 享受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发放,并且做出勤对待。
一)夫妻个人所有的房产 对于夫妻个人所有的房产,可划分为5种情况: 1.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方名下。 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受赠所得房产,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受赠人一人名下。 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所得房产,遗嘱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被继承人一人名下。 5.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出资首付款,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 对于上述5种情况,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个人所有房产不参与分割。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房屋产权必须登记在夫妻一方个人名下,因为房屋产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产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婚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是参与离婚分割的。 (二)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1.夫妻两人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了房,但是,婚后在产权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就属于自愿赠予对方的行为,也被法律认可,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全款给自己的孩子买了房,但是在产权证上写了孩子及其配偶的名字,那就毫无疑问,这套房同样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夫妻婚后俩人一起买房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无论产权证上写了谁的名字,最终都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房产。 4.这种情况最为常见,那就是夫妻双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其中一人或者其父母给钱付了购房首付款,而房贷是由夫妻共同来还,并且产权证上只写出资方的名字,那么首付款部分属于个人所有,房贷偿还部分则是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产权登记双方名字,那就不需要首付和房贷分开来算,因为这套房直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夫妻之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产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其中遗嘱中明确表示房产归指定个人所有,这套房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异地门诊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的,但是现在这一政策仍在试点范围。试点的省份有京津冀、长三角以及西南5省12个试点省份,其中西南5省包括有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及西藏。也就意味着只有在试点的省份才可以办理异地门诊的报销。《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庭审笔录作为案件中重要的案卷材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复印或者拍照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侵犯名誉权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在名誉权受到侵权人的损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其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的8种: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书写产假请假条可参照以下格式: 1、标题 在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2、向谁请假 根据每个单位请假制度的不同,有时候需要向单位办公室请假,有时候需要向人事部门请假,有时候需要向某位领导请假,不管向谁请假,在标题下方、正文的左上方都需要写明向谁请假,称呼后面加上冒号。 3、正文 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8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注意事项。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明预产期和具体的请假日期。 写完请假日期之后,另起一行并空两格,写上特此申请,恳望批准”或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的字样。 这样,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就完成了
侵犯名誉权承担法律责任,依照《民法典》第179条和第1000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般婚内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侵犯个人隐私权,如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法律后果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