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其他 2022-08-10 16:25 标签: 民法典 房产分割 规定

一)夫妻个人所有的房产

对于夫妻个人所有的房产,可划分为5种情况:

1.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方名下。

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受赠所得房产,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受赠人一人名下。

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所得房产,遗嘱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被继承人一人名下。

5.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出资首付款,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

对于上述5种情况,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个人所有房产不参与分割。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房屋产权必须登记在夫妻一方个人名下,因为房屋产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产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婚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是参与离婚分割的。

(二)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1.夫妻两人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了房,但是,婚后在产权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就属于自愿赠予对方的行为,也被法律认可,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全款给自己的孩子买了房,但是在产权证上写了孩子及其配偶的名字,那就毫无疑问,这套房同样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夫妻婚后俩人一起买房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无论产权证上写了谁的名字,最终都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房产。

4.这种情况最为常见,那就是夫妻双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其中一人或者其父母给钱付了购房首付款,而房贷是由夫妻共同来还,并且产权证上只写出资方的名字,那么首付款部分属于个人所有,房贷偿还部分则是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产权登记双方名字,那就不需要首付和房贷分开来算,因为这套房直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夫妻之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产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其中遗嘱中明确表示房产归指定个人所有,这套房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王展律师

王展律师

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