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
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
享受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发放,并且做出勤对待。
法律依据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022-08-09 15:13
产前假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产前假,产前假2个期。
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受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发给,并粗作出勤对待。
2022-08-09 15:38
例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
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
享受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发放,并且做出勤对待。
2024-04-23 14:58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性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022-08-08 14:11
2022-08-08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