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二次离婚财产处理参照第一次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确认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一项财产应该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案例:一方婚前首付30万元买下婚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元,离婚时一方将补偿另一方15万元,并按出资比例对房产的增值部分予以分割。王春妮律师解析:一方婚前用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