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说明理由,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1、劳动者工伤的,而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的,可以获得两个月的工资赔偿。 2、如果存在残疾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职工自动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行为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辞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且该劳动者无重大过错的;单位辞退无重大过错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或者无过错性辞退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疑似职业病病人等。
哺乳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后找到新的用人单位的,原单位帮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由新单位工作人员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没有找到工作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1、一般教师旷工15天解除合同; 2、究竟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雇。针对这一个问题,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3、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制度有具体的差异,而且一般也可能会按照劳动合同上的日期来进行判断。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只有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只有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