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员工请长期病假,根据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2、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不是在试用期,而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则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劳动者要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1、工伤一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由于工作意外受伤,经过救治出院之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在受工伤一年后可以辞退该职员。 2、职员在受伤治疗期间,医院确诊其没有残疾等症状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开始享受伤残待遇的,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清算劳动合同解除是合理的,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是合同法理论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具体应用。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给赔偿金。在劳动者的角度看,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间的约定的,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资进行培训,约定了之后的服务期,而劳动者接受了培训没有遵守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定,而劳动者违反的等情况。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赔偿金:1、解除合同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2、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情形等。
劳动者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与其解约;或者劳动者如果属于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单位可以单方面与其解约。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