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防疫产品的工厂由于响应政府要求优先生产防疫产品供应医院导致向其他普通采购方的供货订单无法如期交货的工厂及采购方解除合同的符合法律规定。工厂可与采购方协商延期交货时间,如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则变更交货时间;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可协商解除合同。如采购方的合同目的因延期交货而无法实现,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
生产防疫产品的工厂由于响应政府要求优先生产防疫产品供应医院导致向其他普通采购方的供货订单无法如期交货的工厂及采购方解除合同的符合法律规定。工厂可与采购方协商延期交货时间,如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则变更交货时间;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可协商解除合同。如采购方的合同目的因延期交货而无法实现,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
劳动者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是: 首先,自动离职区别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享有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除《劳动合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商业物业的承租人要求业主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如商业物业的承租人未因政府部门采取的应对“新冠疫情”的行政措施而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则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免除“新冠疫情”期间的租金。但受到间接影响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减免部分租金或迟延缴纳租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
在疫情期间,商业物业的租赁合同一般是不能够正常履约的,如果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所以协商一致是可以主张免除租金或者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情势变更)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生产防疫产品的工厂由于响应政府要求优先生产防疫产品供应医院导致向其他普通采购方的供货订单无法如期交货的工厂; 及采购方可以协商延期交货时间,如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则变更交货时间;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可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商业物业的承租人应当同业主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
优先生产防疫产品医院导致向其他普通采购方无法如期交货工厂及采购方可以协商延期交货时间; 如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则变更交货时间;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可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工厂可与采购方协商延期交货时间,如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则变更交货时间;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可协商解除合同。如采购方的合同目的因延期交货而无法实现,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一般公民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故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劳动者可以像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合同无效,要求单位办理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手续。 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 而且违反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