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拿着相关的材料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拿的回来么:如果劳动者是非本市的户籍,解除劳动合同后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需要的材料有 :身份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
劳动者辞职,但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的,保密约定是有效的,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
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溯及既往的,我国所有的法律制度都不溯及既往,并不只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新法出台之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按照以前的法律规章来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3、裁员和辞职。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解除行政合同诉讼的方式都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我国对这类合同的解除还是采取积极的和解或调解机制,对案件的当事人的这类合同纠纷进行相应的解决的。案件的双方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
一般来讲,要是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的话单位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但要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单位就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