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不同于其他证据之处在于其并不像书证、物证一样在案件发生时即可固定下来。对于法院如何采信证人证言的问题,还要看 第一,王某是否具备证人的资格。 第二,王某的证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人民法院能否仅凭王某的证言认定案件事实。法院是否采信证人证言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的。经过法庭质证,如果对方认可,也是会采信的。
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证人证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否则就不是。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也称“旁证”。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对确定案件争议或解决诉讼纠纷具有关键意义的事实。在不同种类的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亦有所不同。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事实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及是否合法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则是指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那个犯罪行为的相关事实。区别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关键是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否能够直接证明到案件事实。
证人证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否则就不是。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也称“旁证”。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对确定案件争议或解决诉讼纠纷具有关键意义的事实。在不同种类的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亦有所不同。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事实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及是否合法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则是指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那个犯罪行为的相关事实。区别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关键是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否能够直接证明到案件事实。
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要分开。被害人陈述指的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而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有以下几种: 1、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就是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 2、证据能力规则,主要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3、证据的合法性规则,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 4、瑕疵证据的补正与质证。 5、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当庭能够对其翻证做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庭审证言。
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可能涉及到采集证人证言作为审判依据,但是证人证言需要经过质证才会被法庭采用,并不是所有证人证言都可以被用作审判依据。 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有以下几种: 1、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就是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 2、证据能力规则,主要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3、证据的合法性规则,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 4、瑕疵证据的补正与质证。 5、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当庭能够对其翻证做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庭审证言。
书面的证人证言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写明具体的情况即可。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要交代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等等。 2、说明与本案诉讼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如亲戚、朋友、利益等关系,是否足以影响案件的真实性)。 3、记录其说的相关证言、证明内容,证言的内容应为证人直接感知。
对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仍需经过证人出庭接受法庭质证来确认其是否具有证明力,是否应该为法院所采信。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仅是由公证处证明了证言是由证人本人所述,但并不能因此就证明证人所说的证言与案件事实相符。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证人有出庭接受质证的义务,经法院许可的,才可以用其它方式进行作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证人,但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有其他的材料可以证明和申请人申请书当中陈述的事实都是相吻合的,没有证人证明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