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家暴的证据可以是当事人的陈述、去医院检查的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家属或亲戚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
劳动仲裁证据提交注意事项: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还需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含证人证言的材料,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交通小事故要误工费需要证明对方的行为给你带来了收入上面的损害的证据,可以是书证。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收集对方与第三人到酒店开房的发票或者其与第三人另外租房或者买房而签订的合同,对方当事人向其配偶书写的认错书、悔过书等证据,都是能够证明对方出轨的有效证据。
1、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犯罪遗留物勘验、犯罪痕迹勘验、尸体检验、提取相关物品进行比对、鉴定)、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人身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2)多个现场的,每个都要有现场勘查笔录,比如藏尸现场、碎尸现场等; 2.死亡的被害人应经亲属或熟人的辨认。 3、鉴定意见 (1)法医鉴定:尸体、活体、血迹、毛发、骨骼、人体分泌物、排泄物、胃存物、呕吐物、烟头等鉴定,如《DNA检验鉴定书》《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人身损害伤残程度等事项司法鉴定意见书》等; (2)物证理化鉴定:有毒物、各种非生物性的物质和微量物,如《整体分离痕迹鉴定意见书》等; (3)刑事技术鉴定:痕检(指纹、足迹、压痕、蹭痕、弹痕、齿痕等)、文检等; (4)死亡的被害人应做尸源DNA鉴定; (5)其他鉴定,如价格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血型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危险品鉴定等。 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犯罪嫌疑人注册的社交网站、使用的手机应用中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4)调取的证据要程序合法,证人提供的录音等要有来源说明。 5、物证、书证 (1)1、包括衣物(如上衣、衬衣、裤子等)、作案工具(如菜刀、匕首、斧头、棍、棒、铁管、砖块、绳索、猎枪、手枪、步枪等)、血衣、手套、鞋、帽、现场遗留物如手机、纽扣、项链、鞋袜等; (2)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电话记录、抓获经过、扣押清单、发还清单、犯罪嫌疑人户籍信息、身份证、人口信息查询表、工作证、户籍证明信、书信、字条、日记、购买作案工具的发票(收据)、借条、收据、收缴证明、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等; (3)3.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 (4)4.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
盗窃立案需要的证据有: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等;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等; 4、情节证据,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
庭审结束后被告是可以提交新的证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可以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四)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合同原件丢失,合同复印件也可以依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查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传真或者是复印件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