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的微信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收集的某些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对应证据。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案件对证据有如下要求: 1、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 2、每个定案的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核实; 3、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矛盾可以合理排除; 4、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已查明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 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结论。
结论:主犯的口供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符合法定条件,且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一、法律依据与证据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即口供)属于法定证据类型。主犯作为案件的核心参与者,其口供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具有重要意义,但需满足以下要求: 合法性:口供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严禁刑讯逼供、威胁或引诱。 关联性:口供内容需与案件待证事实存在逻辑联系(如犯罪动机、分工细节等)。 真实性:需结合其他证据审查口供的真实性,排除虚假陈述可能。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能否立案需分情况讨论。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可基于线索启动初查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形式审查立案但需补充证据。但若无任何证据或线索支持,立案可能被拒绝,且后续案件推进将面临重大困难。 一、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 证据门槛:立案阶段不要求证据充分,但需有初步犯罪线索(如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碎片等),证明可能存在犯罪事实。 示例:诈骗案件中,被害人报案时需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线索,公安机关据此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初查程序:若仅有线索但无直接证据,公安机关可启动初查(如调取监控、询问证人等),再决定是否立案。
关于劳动仲裁中手机拍照算证据吗这一问题,手机拍照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之一,但一般还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如果证据由用人单位保管的,由用人单位提供。根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只有在仲裁申请提出以后或者是在仲裁申请提出的同时才有可能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并且仲裁机构也只有在决定受理案件后才有可能将当事人的申请转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此,即使申请人在仲裁前有紧急请求证据保全的需要,也必须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办理完所有的受案手续,仲裁委员会才可能将申请人的证据保全申请转交法院。很显然,现行规定难以满足当事人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证据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的需要。
没有证据的猥亵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但是不能够立案侦查。无论发生何种案件,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事实真相。当然有些案件也是可以到案发现场进行取证的。但对于大多数的案件还是需要报案人来提供证据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足都是无法立案的。
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导致坐牢,取决于具体情节和证据的充分性。建议谨慎处理此类问题,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