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那就属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必给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不主动辞职,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要补偿。 (1)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证据,公司是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必给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为赔偿。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劳动合同法中还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没签合同试用期的辞职方式为:没签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已经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试用期满公司辞退需要赔偿。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 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劳动合同需要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赔偿。 2、但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3、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劳动合同需要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