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出现重大误解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当事人针对同一物订立合同,但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者性质认识错误,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
赠与人在有重大误解的情形下,即使赠与物已转移所有权或交付,也能主张撤销赠与。一经撤销,合同自始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有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行为。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
《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情形,其中第一项就是重大误解,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也就是说,因
重大误解合同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对其内容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才可作为合同撤销的原因,而对于以欺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
《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情形,其中第一项就是重大误解,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也就是说,因
第一、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第二、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误解的对象是合同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