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情况属于重大误解合同: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2、误解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3、误解是由误解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 4、误解是误解人的非故意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
《合同法》规定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但没有设定相关的具体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口耳相传的法律知识,流传甚广,但是却被严重误解。其中最流行的两个是父债子还和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1.父债子偿。这个说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上,父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换句话说,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 2.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我国法律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法律,离婚只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人
能够构成重大误解的情况有: 1、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4、误解是误解的一方的非故意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重大误解法院的判断标准是: 1、误解一般是因表意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必要知识、技能、经验、信息的缺乏都可能导致误解; 2、误解必须是表意人对行为的内容产生误解,并因此导致了行为的做出。这里的内容包括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数量、规格等。对次要的且不会过多地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条款发生误解,一般不应当作为重大误解处理;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
可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 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 3、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合同重大误解有时效性,因重大误解解除合同需要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提出,过后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可以认为时效为一年。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此种情况下列,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