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税前调整即“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口径计算,而与会计核算有所不同。因此,在计税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7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40%和20%的出口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联合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取消23种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7月29日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公告称,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此外,自2021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40%和20%的出口税率。 其实该消息早在7月中旬已放出风声,如今终于尘埃落定。
社保基数调整需要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地税申报系统、所属地区社保局官网等渠道进行办理。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办理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打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点击页面下方的“一网通办”。 3、进入后,点击导航栏中的“法人办事”。 4、随后点击左侧功能栏中的“社会保障”。 5、在条件筛选区点击“公共服务”。 6、找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参保人员(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后,点击右侧的“立即办理”, 7、进入后,插入“法人u盾”,并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8、随后点击“缴费变更申报”中的“缴费调整基数人员”。 9、输入需要调整的员工身份证号,并填写将要调整的工资基数,提交后即可完成调整。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力。具体地说,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自具有设定哪一种行政处罚的权力。
“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并根据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新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社保缴费基数年度调整一次的同时,社保局也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按员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月平均数得出当年度新的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卡包含项目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基本医疗保险;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4.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5.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签了合同还能调整工资。尽管劳动合同约定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工资,但是在降低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单方调整工资仍然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要么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单位必须要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或者单位效益下降而必须降低员工工资等,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私自变更薪资方案,劳动者可以先和企业协商解决,如果企业拒绝更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仲裁材料: 1)仲裁请求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交仲裁请求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仲裁请求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请求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可以当庭提供,也可以立案的时候提供,有的区仲裁委会在受理案件后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举证,逾期将不能举证,当事人自己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个劳动者应该特别注意; 3)劳动者自己立案的要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委托人应该携带身份证和授权书。 ”
对刑拘的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
全国第一次分田到户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调整是在1990年,暂时还没有进行第三次调整,第三次的土地调整是定于2040年,在1990年以后出生和外地迁入户口的,没有土地份额。有些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调整工作可能会延迟几年的时间,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那么1996年后的就没有土地份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