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
起诉财产分割需要多长时间没有规定的,由审理案件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 财产分配的原则包括: 男女平等原则;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贷款买的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于该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能。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包括: 1、要算清家底,包括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债权、债务情况; 2、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3、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4、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5、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6、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7、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就可以了,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由双方就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判决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判决一方给另一方财产,那么都会一次性支付,除非对方同意。 这个主要依据对方的态度决定,法院判决的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属钱款能否分期付要看对方是否同意的,如果对方同意的,则可以分期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仍应该按照判决所确定的日期内和方式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分期,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如果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