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有灰色收入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
婚内赠与财产如果特定赠与个人,算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方的房产证上加老婆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起诉离婚妻子转移财产的,应该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
没收财产不属于行政处罚,在刑罚体系中,属于财产罚,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的时候,会同公安机关一起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妻子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服刑人员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共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下列经济方法: 1.调查取证。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2.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撤销权时效属于除斥期间,不适
如果遗嘱继承无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法定继承分割财产。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