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一般也是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结婚半年离婚房子财产分割: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财产的分割以双方协商为准,法律是不干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原则上婚后所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一人一半,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损害赔偿的依据: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婚姻法》第17条以及第18条的规定区分: 1.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18条,有下列情形
结婚三年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这样的规定。属于婚前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由结婚年限决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1.对债务存在与否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或被告主张的债务事实是否成立的,由主张债务成立者负举证责任。 2.对现有家庭财产的性质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财产的,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3.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争议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两种情况,如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由主张债务属个人债务负举证责任;如债务
老人公证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按照公证的财产分割遗嘱来进行分配,老年人尚在世的时候,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对于其个人财产享有排他性的处置权,任何子女无权干涉。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任何人,包括赠与给法定继承权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赠给国家子女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不属于夫妻财产的法定情形主要有:《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书上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包括财产继承权。有以下情节的不享有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