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 2、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婚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夫妻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但是要符合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才可以,如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儿子去世后,首先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分割后儿子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由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那么,哪些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呢。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判决离婚财产另案处理的这种情况是不太可能的,通常法庭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对离婚财产、婚姻判决结果和抚养权同时作出决定,我们对财产分配存在争议,提起上诉的时候可以专门审理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再婚财产分割: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对于个人财产部分,则归个人所有。孩子抚养权:哺乳期的孩子跟随母亲,哺乳期后的孩子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选择确定跟随哪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其去世后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
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有以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媳妇要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申请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