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的情况,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如下: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纳税人隐匿或者销毁账簿,这就是偷税,还有伪造以及变造记账凭证也算是偷税。 纳税人不如实上报或不申报的,以及是在超过了定额后,不去申报定额的调整的,如果查到了就当做偷税处理。 逃税是不和偷税一样的,简单说,逃税指的是纳税人承认的自身应该纳的税额,但是纳税人却采取隐匿财产或者转移的手段; 以此来隐瞒他的纳税的能力,而偷税就是指纳税人通过伪造账目或者隐匿事实,来达到隐瞒纳税人应缴税
夫妻财产继承顺序中父母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离婚时故意破坏财产的后果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家人死了,财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一般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 1、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2、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3、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的规定: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首付,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如果是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应当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一方死亡后财产分割: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具有法定权利义务,不能相互继承对方财产。所以对一方死后财产的分割,有遗嘱的,遗嘱指定人继承,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中的配偶指一方死亡时的现任配偶)。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