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网签可以改,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已经备案,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的,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
购房合同被认定无效,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
有关购房损失双倍赔偿的情形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可以适用双倍赔偿。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
签订购房合同后买方毁约能否拿回定金和首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买房是根据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购房合同的,可以拿回定金和首付,如果不是,一般是无法拿回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
购房约定20%违约金合理,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 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
购房发票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补发。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条例》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的,在遗失前经证明一致的,买方应出示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失纳税申报证明复印件。
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更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购房合同不能办理租赁证,办理租赁证需要房产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
购房合同将视为无效的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
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一、要看产权证是否齐全。 二、合同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三、公摊面积。 四、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 五、付款方式与期限。 六、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房屋交接。 八、产权登记。 九、其他。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