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
老李夫妇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育有一子。儿子和儿媳一直生活在城里,育有一女。虽然不住在一起,但老李并不担心,因为儿子孝顺,以后养老送终肯定指得上。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那么对于父母离婚的,子女还有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
赡养扶助协议是指在自愿的基础上,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协议,或者是赡养人相互之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而订立的协议。签订赡养扶助协议是法律赋予被赡养人的一
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代位继承并非必须辅助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拒绝履行。《民法》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子女不履行该项义务的,父母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公安局或者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让他
《继承法》规定的“主要赡养义务”不能将其理解为只要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即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继承法意见》第30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赡养方面的规定(节录)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