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以父亲能获得亲情和温暖为前提、以有利于父亲的最佳利益为原则,摒弃心中隔阂,增加探望父亲的次数,给予父亲更多关心、关爱,履行好赡养义务……”4月18日,记者从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获悉,这是该院近日发出的一份《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这也是江西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
近日,宁强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稳定。蒲老太与丈夫王大爷育有三儿一女,现小儿子已去世,其他子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子女的义务,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4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将执行案款2329元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切实提升他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可以拒绝赡养,法律有规定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里不包括家暴。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生而不养的父母,不可以不赡养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当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去对抗赡养义务;即使父母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向子女主张赡养权时也会得到法律支持。
子女对年老的父母应尽有赡养义务,如果拒绝赡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维护权益。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孙子女对祖父母一般没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一般情况下生母即使没抚养孩子,也可以要求孩子履行赡养义务。但是有以下情况的,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对子女有严重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