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能否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能否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需要根据地下停车场的所有人是谁来决定。如果地下停车场是属于小区公摊面积并且业主也已经交了这部分钱,则没有买车位的业主可以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如果地下停车场所有权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则没有买车位的业主不可以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在一些公共车位中,一般以“先到先停”为准,可却时常遇见“车未到,人先占车位”的情况,虽然人占车位不违法,但是抢占、浪费公共停车资源,绝不是合理行为。 另外,由于目前还没有对应的法律法规,对个人抢占停车位的行为作出处罚,所以不少车主遇到这种情况大多表示束手无策。如果车主是在小区物业停车场发现这种情况的,可联系物业来处理。 而如果车主是在道路或停车泊位,遇到人肉占车位的,则可以向交警反映,说明事发的详细位置、相关情况。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事发的位置,安排属地交警前往,目前交警对这种人占车位行为主要是以劝导为主,让占车位的人快速离开。
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不属于业主。小区车位一般分为两种商业车位和人防工程里的人防车位,商业车位既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转让;人防车位只能出租转让不能够出售。商业车位的完整所有权是掌握在建造企业,建造企业对商业车位可售可租。人防车位的完整所有权是国家,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通常是授权给建设企业所有,建设企业可以合理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企业机构,但是作为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国家战时可强制征用。
开发商是可以将小区停车位卖给第三方的。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认为开发商不能将车位卖给非业主,但是开发商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公司的行为必须是在经过全体业主对于车位的需求放弃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也就是开发商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后,所有未购车位业主明确不租不买的情况下,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处置剩余车位。
可贴纸条提醒,或安装车位锁,也可联系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解决。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选择报警拖车。由警方出面解决,把霸占车位的汽车拖走。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间就车位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或停车租售合同来确定车位的归属。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相应损失。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违约,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买了车位还是需要交管理费的,因为不仅小区的公共区域需要人管理,停车位也是需要人管理的,构成小区车位管理费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其一车位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其二清洁卫生费用;其三秩序维护费用。车位管理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一般住房的物业费和停车位的管理费是分开的。
1、使用年限。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20年。2、使用区别。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3、权利方面。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人通过产权登记的方式,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没有产权的车位,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消失。
有权拨打交警电话122,或直接致电报警电话110求助。 在接到警情后,警方会及时通知车主前来移除在车库内停滞的汽车,否则,交警亦有权力派遣拖车进行强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