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没有证据怎么判。在刑事诉讼中,人证物证、受害人陈述以及伤情鉴定等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这些证据由公安机关立案后通过侦查手段获得。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
轻伤二级派出不抓人,结合不抓人的缘由确定解决方案。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轻伤二级不一定批捕,轻伤二级,一般都取保,等案件到法院开庭时,可以判缓刑。 对于轻伤二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进行批捕的,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也有不批捕的情况。对于这类犯罪大多属于犯罪情节较轻,可以进行取保受审,然后得到法院的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轻伤没有对嫌疑人采取措施,要求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向上一级机关反映。 如果已经调查清楚,但是派出所还不及时处理,可以要求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侦查羁押期限自逮捕之日起一般不超过2个月,因此移送审查起诉也需要自逮捕之日起2个月后,案件经过审查起诉阶段; 才会由检察院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
轻伤一级,不是决定赔偿数额的,是决定案件性质的,具体赔偿,要看你们的具体损失是多少,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另外做个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标准。 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恤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
轻伤一级,不是决定赔偿数额的,是决定案件性质的,具体赔偿,要看你们的具体损失是多少,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另外做个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标准。 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恤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 《关于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