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11个月。 但是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一年后仲裁仲裁委不予支持。辞退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为无经济补偿,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金。二倍工资是对于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作出的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
要看具体情况。 辞退职工补偿需要根据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是否正当。 若辞退理由正当合理合法,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补偿职工的; 若职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辞退职工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婚先孕为由辞退的,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1、需要看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补偿金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计算,没有提前通知的,还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被辞退,有无补偿要分情况看: 1、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补偿,补偿标准是由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结清工资; 3、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有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遇因伤致残情况,当事人有权请求支付一次性的伤残津贴(简称“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简称“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简称“医疗补助金”)。 需要指出的是,伤残补助金在劳动合同持续期内即可提出申请,而就业与医疗补助则需等到劳动合同结束或双方解除劳务关系之后才有资格获取。 此外,因工伤原因导致的失业者会根据其在单位工作的时长来获得赔偿,具体来说,每一年度的服务将认定为一个工作月份,再以此为基础进行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核算。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人士,其赔偿金额将按照一个整年正常的工资标准计算,同样的,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下的,其应得的赔偿将根据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